2015物业管理师考试讲义:合同承诺的构成要件
更新时间:2014-12-25 11: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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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实务》,合同承诺的构成要件,相关知识点已经整理更新,希望对各位考生朋友的备考,起到一定作用。
合同承诺的构成要件
承诺必须具备如下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作出。非受要约人或未获得授权的代理人不得作出承诺。
(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超过要约规定的期限或合理期限的承诺无效,只能视为一个新要约。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一项有效的承诺,受要约人不能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否则为新要约,并导致原要约失去效力。
(4)承诺必须传达给要约人。如果受要约人内心愿意接受要约,却保持沉默,未对要约人公开表示,则不构成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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