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师 > 招标师备考资料 > 2014招标师法规与政策: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

2014招标师法规与政策: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

更新时间:2014-07-10 13:31:2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2014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法规与政策》考点: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详细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复习备考过程中参考。

热点推荐:2014直播密训 终身重学保障|招标师考试改革解读

特别推荐: 2014招标师考试《法规与政策》章节知识点汇总

  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

  《招标投标法》第28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1)投标文件的送达

  对于投标文件的送达,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中通常会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

  2)投标文件的送达方式。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的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即投标人派授权代表直接将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邮寄方式送达应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

  3)投标文件的送达地点。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址送达,特别是采用邮寄送达方式。投标人因为递交地点发生错误而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将被招标人拒绝接收。

  (2)投标文件的签收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送达后,招标人应签收保存。《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8条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34条均规定:“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拒收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送达,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1)对于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50条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41条均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对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除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文件之外,《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30条还规定,投标人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还应当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进行免费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地进人招标程序。

  3)对于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收。”

编辑推荐:

2014年招标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2014招标师《法规政策》章节知识点
2009-2013年招标师考试真题汇总
2014招标师《项目管理》章节知识点
2014年招标师考试精品VIP套餐介绍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招标师资格查询

招标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招标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招标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