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招标师专业实务考点: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有效期
更新时间:2014-08-27 09: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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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专业实务》考点: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有效期,详细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复习备考过程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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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有效期
(1)投标文件的递交。邮寄以送达为准;逾期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拒绝。
(2)投标文件的接收。招标人专人检查密封,记录,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以后应当签收,且在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招标文件所写明的时间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特殊情况,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
(4)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部分程序和管理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进行,招标代理在网上建档、发布招标公告、报备招标文件、公示评标结果、处理质疑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在网上成功注册,否则无法有效进入招标程序(无法输入开标结果、也看不到结果)
关于投标文件拒收的情形: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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