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热点专题:2015年考试时间|2015报名时间|报名条件|证书领取|报名费|考试题型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5月16日-20日,2015年初级备考已经开始,环球网校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打好基础,提高备考效果,特整理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学习愉快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一)经济纠纷的概念
经济纠纷,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争议。
它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
(二)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主体为实现各自的经济目标,必然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由于各自的经济权益相互独立,加之客观情况经常变化,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经济权益争议,产生经济纠纷,如合同纠纷、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就纳税事务发生争议等。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持社会经济秩序,必须利用有效手段,及时解决这些纠纷。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解决当事人争议的方式,但适用的范围不同。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适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方式解决;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采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仲裁与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发生争议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的选择则与纠纷的性质有关。根据法律的不同规定,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起诉;有的则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还有的则只能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由行政机关对纠纷作出最终裁决。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加入官方群73997778‖73948878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最新资讯
- 【考前救命讲义】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前五页纸汇总2024-05-16
- 【考前突击】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前10页纸免费下载2024-05-15
- 【考前突击】2024年初级会计实务考前5页纸免费下载2024-05-15
- 考前突击!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狂背2024-05-15
- 考前救急!2024年初级会计实务高频考点速记2024-05-15
- 考前抢分资料-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203个2024-04-18
- 考前干货:2024年初级会计实务122个考点 教你快速掌握考点2024-04-18
- 24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的考点:第十章第三节政府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2024-04-09
- 24年初级会计实务重点章节知识点: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的核算2024-04-09
- 24年初级会计考试会计实务考点:净资产业务及资产业务202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