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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经济师考试初级财税讲义第八章第三节

更新时间:2018-10-19 13:18:34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1收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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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第三节 车船税

车船税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对象:依法在公安、交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其中车辆为机动车,船舶为机动船和非机动驳船。

车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从量计税的方法

1、采用以辆为计税标准的车辆:电(汽)车、摩托车。

2、采用以净吨位为计税标准:船舶。

3、采用以自重吨位为计税标准: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载客汽车和摩托车:

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适用单位税额

2、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船舶

应纳税额=车船的自重或净吨位数量×适用单位税

四、车船税的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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