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抵扣
更新时间:2018-08-15 11:10:15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
收藏
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2018年注册会计师强化阶段已开始,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并发布“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抵扣”本文分享一般销售行为及特殊业务增值税核算内容,希望考生掌握,没有辛勤的汗水,就没有成功的泪水,广大考生加油!
特殊项目进项税额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抵扣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于当期全部转出,其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分2年抵扣的规定。
最新资讯
- 2024年cpa审计重点章节考点及真题演练:第一章审计概述2024-06-03
- 2024年注会会计知识点讲解:第三十章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2024-05-30
- 2024年注会经济法章节目录2024-05-29
- 2024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第二十九章公允价值计量2024-05-29
- 2024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章节知识点:第二十八章每股收益2024-05-28
- 2024年cpa会计考试考点精讲:第二十七章合并财务报表2024-05-26
- 2024年注会会计易错知识点:第二十六章企业合并2024-05-25
- 2024年注册会计师会计易考点:第二十五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24-05-24
- 2024年注会会计考试知识点:第二十四章会计政策2024-05-19
- 2024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考点:第二十三章财务报告2024-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