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准考证打印入口(已开通)
2020年青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准考证打印入口(已开通)
一、在青海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在11月14日前申领青海信康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确保健康码为“绿码”,保持体温正常(低于37.3℃)。青海信康码申领方法:进入微信→搜索“信用青海”→点击“信康码”→填写健康信息并确认提交→申领成功。未申领青海信康码并于考前14天(11月14日)起,未进行每日健康打卡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司法部在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考生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注意事项明确要求考生要认真阅读《青海省2020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参加考试考生视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三、具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新发疫情重点省(市)旅居史的考生,健康监测无异常者,须持“信康码”绿码及离开上述地区后,考试前3日内青海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如“信康码”显示红码,须向青海省内现住址所在区属有关部门报备并调整“信康码”为绿码(考生可拨打电话0971-8239231进行咨询)。如疫情地发布其他人员流动健康管理政策,考试政策将从严执行。
五、考前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考区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及时查看考区发送的手机短信提示),主动配合考点进行防疫检测、身份核验。通过考点入口时,须戴好口罩有序排队,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六、经现场测温,体温低于37.3℃,“青海信康码”为绿码的,方可进入考点考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未治愈的;
2.无症状感染者未治愈的;
3.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隔离期未满的;
4.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隔离期未满的;
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治愈未超过14天、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
6.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未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
7.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
八、有关主观题考试事宜,请详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8号。青海司法行政网、青海普法网、12348青海法网等网站均有发布。
咨询电话:0971-824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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