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司法局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2020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已全面开启,您可以使用环球网校提供的”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功能,及时获取2020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各种信息,解释都会提前短信通知,非常方便。
大连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成绩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的公告
为做好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法职通[2020]3号)和省司法厅有关公告要求,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现就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址
现场领取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领取地址:沙河口区民政街278号(大连市司法局指挥中心)。
二、领取步骤
(一)网上预约。今年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采取“先预约、再发证”方式。
预约时间:2020年4月9日13:00至2020年4月12日18:00.
预约方式:
请自行登录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申领人输入证件号和密码后选择确定领证的具体日期。
未按要求进行网上预约的申领人,请通过电话与大连市司法局预约领取时间。
对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的申领人员,特别是有发热等症状的申领人员,建议预约延后领取。
(二)现场领取。网上预约成功的领取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按照领取现场工作人员要求,依照网上预约顺序,出示本人的健康码等信息,按要求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手续。没有健康码的申领人,应按照工作人员提示,扫码安装相关软件或程序,完善健康信息填写。
三、相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为确保证书颁发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申领人本人凭身份证及受理单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二)遵守秩序。申领人要全程配戴口罩并保持1.5米安全距离,自觉、接受体温测试,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正确回答工作人员的询问。
(三)主动告知。申领人有义务告知本人及与本人共同生活的家人、亲属有无发热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和近14天内的行程及与外来人员的接触情况。从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返(来)辽办理申领手续的,应提供《解除隔离告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对于现场发现体温异常的申领人员,约定延后领取证书,同时交由疫情防控部门处置。
四、服务咨询
考生可关注大连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大连司法微信公众号、大连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了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服务。从事律师工作的考生,可关注大连律师协会网站。
咨询电话:大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0411-83766619 83767980
工作日咨询电话时间:8:30—17:00.
大连市司法局
2020年4月9日
2020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已全面开启,您可以使用环球网校提供的”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功能,及时获取2020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各种信息,解释都会提前短信通知,非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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