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司法考试知识点解析:商经法-经济法中的产品质量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包括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与产品责任。
(一)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2020司法考试中,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指消费者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品质标准,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具体什么情形构成瑕疵,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进行了规定,售出的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属于违约责任,所以买方只能向合同的相对方主张权利,即向销售者主张,销售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但是当销售者已告知买方产品存在瑕疵,买方仍然购买的,销售者可免责。
(二)产品责任
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1.责任承担
产品责任中,生产者是无过错责任。即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其他财产损害的,无论生产者是否有过错,生产者均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生产者可以免责:(2020司法考试重点内容哦)
①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②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③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产品责任中,销售者是过错推定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其他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受害人的求偿权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3.时效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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