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备考资料 >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1-10-25 13:07:32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26收藏2

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22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开始,环球网校小编分享了“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供大家预习备考,以下介绍了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具体详情如下: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

以下小编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知识点,速速来学吧!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

按份共有——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1)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不同:

按份共有人——按各自享有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共同共有人——对同一物所享有的所有权不分份额,共享权利、同担义务。

(2)共有物的处分与修缮的不同:

按份共有——处分共有物以及对共有物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共同共有——处分共有物以及对共有物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提示】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物的法律后果

A.与第三人签订的共有物的买卖合同属于债权行为,属于有效合同。当其他共有人拒绝追认因而转让行为无效时,转让人应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B.第三人的善意取得。(即取得物权)

条件是:

①第三人不知道并且没有义务知道受让的标的物存在其他共有人;

②虽然知道存在其他共有人,但不知道并且没有义务知道共有人转让标的物时未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共有物的管理费的分担不同:

按份共有——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

共同共有——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共有人共同负担。

(4)共有物分割的不同:

按份共有——原则上,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物,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共同共有——原则上,共有关系存续期间,禁止对共有物进行分割。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物,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考生可免费下载注会各科目考试考点先参考学习>>>

2022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暂未公布,预计4月1日-30日(清明节假期除外),具体2022注册会计师报名和考试时间请以官方通知为准,小编建议考生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一经预定届时会及时收到2022各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短信提醒,抓紧时间预定吧!

以上内容是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南【完整版】、《经济法》历年真题等,准备报名的考生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即可领取!

注册会计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张佳佳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注册会计师资格查询

注册会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注册会计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