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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何时查?

更新时间:2021-02-03 13:43:2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2收藏16
摘要 《新疆司法局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已发布,2020年新疆地区司法客观题考试于2021年1月31日举行。参加新疆地区法考的考生,以下是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新疆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何时查?”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0年新疆法考主观题考试成绩何时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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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绩查询入口

(新疆地区)2020法考客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未开通)

二、经济法-多项选择题

1.某企业因计算错误,未缴税款累计达50万元。关于该税款的征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一/70)

A.税务机关可追征未缴的税款

B.税务机关可追征滞纳金

C.追征期可延长到5年

D.追征时不受追征期的限制

【答案】ABC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特殊情况,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本题中某企业因计算错误未缴税款累计达50万元,由上可见应适用特殊情况下的税款追征,追征范围包括税款和滞纳金,追征期限延长到5年。A、B、C三项正确,当选。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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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编辑:黎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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