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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知识点及习题:注册商标印制

更新时间:2021-05-12 11:27:12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1收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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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在距离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越来越近,高级经济师知识点涉及范围广泛,小编已经感受到了很多同学的慌张,别慌!为了帮助大家冲刺高经,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1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知识点及习题:注册商标印制”,希望大家坚持打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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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注册商标印制

一、商标印制

商标印制是指印刷、制作带有商标的包装物、标签、封签、说明书、合格证等标识的行为。根据《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以印刷、印染、制版、刻字、织字、晒蚀、印铁、铸模、冲压、烫印、贴花等方式制作商标标识的,均属于商标印制行为。

二、违法印制商标的法律责任

1.无证(印刷经营许可证)或未经注册印刷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权予以取缔,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引起侵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侵权行为予以处理。

3.印制单位违反《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承接印制业务的,印制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以及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仓储、运输、邮寄、印制、隐匿、经营场所、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等,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提供便利条件”的,对上述商标侵权行为,由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商标印制委托人和商标印制单位的违法商标印制行为构成犯罪的,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例题•单选】某商标注册人委托某印刷厂印制商标标识30万套,而印刷厂印制了36万套,该印刷厂多印制6万套商标标识的做法属( )行为。

A.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B. 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C. 合法扩大业务范围

D. 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参考答案】A

【解析】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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