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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第五章核心考点汇总

更新时间:2025-08-03 09:30:0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5收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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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第五章重点汇总包括合同的订立与效力、违约责任、工期与价款管理、优先受偿权、施工合同变更等内容。明确了定金、违约金规则,合同种类如承揽、租赁、运输、借款、保证合同的特征和适用要点,是考试备考的重要章节。
202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第五章核心考点汇总

202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第五章重点汇总包括合同的订立与效力、违约责任、工期与价款管理、优先受偿权、施工合同变更等内容。明确了定金、违约金规则,合同种类如承揽、租赁、运输、借款、保证合同的特征和适用要点,是考试备考的重要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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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合同的订立

(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

③要约可以撤销,但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A.要约被拒绝;B.要约被依法撤销;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①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3)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考点2、合同的效力

考点3、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的种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金与定金

(2)定金:

①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②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③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④定金约定属于主合同的从属合同

⑤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⑦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考点4、建设工程工期

考点5、建设工程价款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考点6、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①装饰装修工程具备折价或者拍卖条件,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请求工程价款就该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②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③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④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⑤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考点7、施工合同的变更

考点8、买卖合同

考点9、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

(2)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3)借款合同多为有偿合同。商业借贷均为有偿合同(有息贷款),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合同(有息),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

(4)借款合同一般是诺成合同。商业借贷以及除自然人之间借贷之外的民间借贷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合同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日成立

考点10、保证合同

考点11、租赁合同

考点12、承揽合同

(1)承揽合同的特征:双务、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

①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完成特定的工作

②承揽人向定作人交付的标的物是定作物

③承揽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

④承揽人向定作人交付的必须是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的工作成果

(2)承揽合同的解除权

①承揽人的合同解除权: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履行,定作人逾期仍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3)定作人的合同解除权

①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主要承揽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②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考点13、运输合同

(1)运输合同的特征

①货运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特殊性。收货人有时和托运人是同一人

②货运合同的客体是承运人的运送行为,不是运送的货物本身

③货运合同为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④货运合同多为定型化合同

(2)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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