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0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违纪违规行为通报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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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事部《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5号)和江西省人事厅、监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为进一步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对参加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110名考生在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并在全省予以通报。请各设区市人事局和省直有关单位根据通报名单落实相应处罚。
附件:
江西省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严重违纪违规人员通报名单.XLS
- ·现报08建造师辅导可获07年课程
- ·07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处理公告
- ·申请一级建造临时执业证书名单
- ·江苏08年建造证书信息相关说明
- ·200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 ·天津二级建造临时执业证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