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淄博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领证通知
更新时间:2012-06-13 1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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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1年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增项)合格证书已经开始发放,请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
电话:3160170;3169575;
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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