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精要考点:债权制度
更新时间:2013-12-23 10:06:32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法规》精要考点:债权制度
债权制度
(一)债的概念
1.依合同或法律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与被害人之间也形成债的关系。
(二)债的发生根据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债的发生根据主要包括如下几种:
1.合同
2.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
3.无因管理
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4.侵权行为
是指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
5.其他
(三)债的消灭
1.履行
2.抵销
3.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经公证或法院裁决,可将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
(2)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标的物应收归国有。
4.混同
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如两家企业合并)。
5.免除
债权人放弃债权。
6.当事人死亡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及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编辑推荐
上一篇:《法规》精要考点:代理制度
最新资讯
- 【免费领取】2026年一建:从真题视角看备考这件事课程2025-11-20
- 【免费领取】还在为案例题发愁?2026年一建案例精批体验课让你快速提分!2025-11-14
- 【免费领取】一建重点知识闪记宝典,高分必备!2025-11-13
- 环球网校双11狂欢:一建考生锁定直播间,强师天团送免单!2025-11-11
- 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社保与公积金必须同时缴纳!2025-11-11
- 2026年一级建造师必领!报考及备考资料包已备好2025-10-20
- 速来了解!2026年一级建造师教材何时出新书?2025-10-20
- 备考神器!2018-2025年一级建造师真题及答案免费下载!2025-10-14
- 备考一级建造师遇大爷夸赞?考生关注啦2025-10-13
- 考完一级建造师这样做,薪资翻倍!2025-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