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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考点: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4-01-24 13:38:3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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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1日。小编为大家送上一级建造师市政实务的复习资料汇总,包括市政实务知识点、重点难点讲解。后续还会有相关的练习题、模拟题以及其他各科目的资料及试题,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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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1日。小编为大家送上一级建造师建筑实务的复习资料,包括建筑实务知识点、重点难点讲解。后续还会有相关的练习题、模拟题以及其他各科目的资料及试题,敬请期待。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1.诚信行为信息定义

  诚信行为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2.诚信行为信息管理

  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标准;负责指导建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档案;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国联网的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管 理信息平台;负责对外发布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行为记录信息;负责指导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工作。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本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采集、审核、汇总和发布所属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记录,并将符合《全国建筑市场各方 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内容应包括:各方主体的基本信息、在建筑市场经营和生产活动中的不良行为表现、 相关处罚决定等。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诚信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对本地区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进行检查、记录,同时将不良行为 记录信息及时报送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和工商注册不在本地区的企业的诚信行为记录,由其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采集、审核、记录、 汇总和公布,逐级上报,同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建立和完善其信用档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行政处罚情 况,及时公布各方主体的不良行为信息,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有效约束机制。

  3.诚信行为记录的发布

  诚信行为记录实行公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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