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一批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入库
我省2018年度第一批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入库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1号)、《省政府关于规范政府融资行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意见》(苏政发〔2017〕124号)文件精神,近日,省财政厅PPP办公室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各地申报的PPP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核,确定了19个项目作为江苏省2018年度第一批PPP入库项目。项目总投资687.72亿元,涉及旅游、交通运输、城镇综合开发、市政工程、文化、医疗卫生、科技、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
此次入库项目呈现出以下几大特点:
一是聚焦“两个强制”,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财政部要求强制应用PPP模式领域的项目这次都进入了省库;
二是强调项目运营,入库项目对社会资本方的运营能力要求较高;
三是充分发掘使用者付费,入库项目的收入中来自使用者付费的比例较高,大大减轻了政府的支出责任。
对2018年度第一批PPP入库项目,省财政厅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PPP项目入库工作,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PPP管理制度,会同项目实施机构按照政府批复的PPP项目方案和论证结果组织实施,确保我省PPP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江苏推进PP规范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在全国率先建立了PPP项目库和试点项目“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率先出台财政对PPP试点项目的补贴政策等。
2017年11月,省财政厅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准确把握定位、加强项目入库审核、规范项目库“有进有出”机制、明确政府采购流程、建立财政支出责任监测体系、加强项目信息公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等角度提出明确要求,对进一步优化全省PPP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对民营资本牵头参与PPP项目建设依法实行采购加分、增加10%奖补等扶持政策。
率先出台《关于建立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台账的通知》,对全省签约落地PPP项目建立全生命周期政府支出责任登记造册,实行动态化、台账式、全覆盖管理。
目前,江苏入库PPP项目均严格按照财政部政策要求,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中涉及的政府支出均严格按照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付费,所有地区的PPP项目年度财政支出责任均不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的10%。
PPP项目的建设运营充分发挥了社会资本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社会资本方承担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管护等工作,政府根据相应职责做好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和考核等工作,确保PPP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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