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格式条款
更新时间:2019-02-25 16:30:24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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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备考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小编整理分享了“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格式条款”,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格式条款
第二章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节 合同法及价格法
6.格式条款
条款提供者的义务:公平原则确定义务权利,并向对方说明
无效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解释
①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②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保护弱势一方)
③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