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备考资料 > 2012年造价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复习精华(47)

2012年造价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复习精华(47)

更新时间:2012-06-11 14:59:5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1.索赔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管理费;利润;

  2.FIDIC合同条件中,不同索赔事件导致的索赔内容不同,大致有以下区别:

  序号款条号主要内容可补偿费用

  3.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有实际费用法、修正总费用法;

  4.工期索赔中应注意的问题: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工期索赔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种;

  5.比例计算法:工期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价*原合同总工期

  6.共同延误的判断,应依据以下原则:首先判断发生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期拖期负责;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如果初始延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如果初使延误者是承包人的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补偿,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7.索赔报告的内容:总论部分(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根据部分(索赔事件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证据资料);计算部分(额外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所失利润);证据部分;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据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国家有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其他可依据的资料;

查看更多内容>>  

2012年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2012年造价工程师VIP套餐 考试不过免费重学!
2012年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环球网校2012年百万奖学金-学课程,拿大奖!
2012造价工程网络+面授课程 终身免费学!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查询

一级造价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一级造价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一级造价工程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