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D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由于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但该原因并不一定必然造成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并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