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D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人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