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考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规定
更新时间:2019-05-07 13:16:47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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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大考生开始备战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环球网校小编特分享“2019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考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规定,希望考生认真学习,可以结合每日一练来复习。
【说明】本部分重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股东会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2.职权的行使具体内容如表 2-24 所示
表 2-24 股东会职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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