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
收藏
根据人事部《关于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83号)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