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 2012年初级经济法 预习辅导:第七章节(7)

2012年初级经济法 预习辅导:第七章节(7)

更新时间:2011-12-01 09:11:2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二)责令缴纳和加收滞纳金(P273)$lesson$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

  解释:滞纳税款天数是指,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

  【例题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该滞纳金的比例是滞纳税款的( )。(2007年)

  A、万分之一 B、万分之五 C、千分之一 D、千分之二

  答案:B

  【例题2】某公司将税务机关确定的于2006年12月5 日缴纳的税款20万元拖至12月15日缴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依法加收该公司滞纳税款的滞纳金为( )元。

  A、100

  B、1000

  C、10000

  D、4000

  答案:B

  解析:(1)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全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本题为12月6日一12月15日,共计10日); (2)滞纳金=20万元×0.5‰×l0天=1000元。

  (三)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1、提供纳税担保的情形

  (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2)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3)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纳税人应提供纳税担保。

  2、纳税担保的范围

  纳税担保的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3、纳税担保的具体方式――3种,包括纳税保证、纳税抵押、纳税质押。

  (1)纳税保证:

  纳税保证人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具有纳税担保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不包括: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为纳税保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纳税担保。

  其他不得作纳税保证人的情形:①有偷税、抗税、骗税、逃避追缴欠税行为被税务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过法律责任未满2年的;②因有税收违法行为正在被税务机关立案处理或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③纳税信誉等级被评为C级以下的;④在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市(地、州)没有住所的自然人或税务登记不在本市(地、州)的企业;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⑥与纳税人存在担保关联关系的;⑦有欠税行为的。

  【例题】下列各项目中,可以成为纳税保证人的有( )。

  A、国家机关

  B、公司工会组织

  C、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

  D、有担保能力的自然人

  答案:CD

  保证期间为纳税人应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即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有权要求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纳税保证期间内税务机关未通知纳税保证人缴纳税款及滞纳金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纳税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

  履行保证责任的期限为l5日,即纳税保证人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书之日起15 日内履行保证责任,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纳税保证人未按照规定的履行保证责任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的,由税务机关发出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责令纳税保证人在限期l5日内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对纳税保证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举例:甲公司是纳税人,乙公司是甲公司的纳税保证人,税务机关规定,甲公司要在6月30日前纳税20万。如果甲公司没有交税的,税务机关找保证人乙公司提供担保,保证期间是60天,从6月30日到8月30日(假定一个月30天),如果超过60天税务机关才找保证人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假设乙公司于7月10日收到通知,乙公司应当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7月25日前)要履行保证责任,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如果8月1日,乙公司还没有履行保证责任,税务机关发出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责令乙企业在限期15日内(8月15日前)缴纳,责令保证期限为15天。如果8月15日后乙企业仍未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有权对保证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012年会计职称辅导招生简章

    现报名辅导套餐可享六折优惠

    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真题汇总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中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中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中级会计职称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