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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经济法 考点讲义:税款征收的其他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12-04-28 09:01:1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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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税收优先执行

  1、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

  3、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提示:(1)无担保的债权、工商部门的罚款:税收优先;(2)有物权担保的债权:纳税人先欠税后物权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的,税收优先;纳税人先物权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后欠税的,物权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优先。

  【例题】关于税收优先权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0年)

  A、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B、纳税人有欠缴税款情形而又以其财产设定抵押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

  C、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质押后又发生欠缴税款的,税收优先于质权

  D、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处以行政性罚款,税款优先于罚款

  答案:ABD

  解析: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A正确;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B正确,选项C错误;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D正确。

  (二)税收代位权与撤销权

  1、代位权: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

  2、撤销权: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使撤销权。

  3、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例题】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的,可以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008年)

  答案:×

  (三)纳税人涉税事项的公告与报告

  1、欠缴税款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2、纳税人有欠税情形而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的,应当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其欠税情况。

  4、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5、纳税人有解散、撤销、破产情形的,在清算前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加清算。

  【例题】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 )。

  A、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B、合并前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C、合并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D、合并前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四)税款的追缴与退还:

  即多缴税款与少缴税款的原因及税务处理

情 形
原 因
处 理
1、税款的退还(纳税人多缴税款)
纳税人原因或税务机关原因
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无限制)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2、税款的追征(纳税人少缴税款)
税务机关责任
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失误
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纳税人偷税、抗税、骗税
税务机关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

  【例题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在税款征收中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税款征收措施,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款征收措施的有( )。(2010年)

  A、罚款 B、责令缴纳并加收滞纳金

  C、阻止出境 D、由税务机关核定,调整应纳税额

  答案:BCD

  解析:税款征收措施主要有核定调整应纳税额、责令缴纳并加收滞纳金、责令提供纳税担保、采取税收保全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阻止出境以及享有税收优先权、代位权与撤销权。

  【例题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因纳税人计算错误少缴税款,累计数额不足10万元的,税务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可以追征税款和滞纳金,该一定期限是( )。(2010年)

  A、1年 B、3年 C、7年 D、10年

  答案:B

  解析: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所以答案是B。

  【例题3】纳税人多缴税款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5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2008年)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税款的补征与追征。纳税人多缴税款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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