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讲解:个人独资企业法律(1)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讲解:个人独资企业法律(1)

更新时间:2012-06-15 10:57:3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讲解:个人独资企业法律(1)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4、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相关知识点: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例题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7年)

  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D、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选项B是错误的;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选项C是错误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选项D是错误的。

  【例题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

  A、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并且自然人只能是中国公民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答案:BCD

  解析: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

  【例题3】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答案:√

    2012会计职称考试VIP无忧退费班限额报名中

    学习计划】【招生方案】【报名注册

    现报名辅导套餐可享六折优惠    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真题汇总

    2012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变化分析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中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中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中级会计职称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