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知识点: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更新时间:2012-11-28 09:54:26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本节讲述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提示: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该条款无效。
3、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6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用书有哪些2026-01-21
- 中级会计教材每年变化大吗 2026中级会计教材会大改吗2026-01-21
- 2026中级会计财务管理重点章节分布及分值占比2026-01-21
- 2026年中级会计实务必考章节重点:三大梯队占比分析2026-01-21
- 中级会计经济法2023-2025真题答案解析+各章重要考点汇总2026-01-21
- 2026中级会计备考资料、教材在哪里免费下载查看2026-01-19
- 2026中级会计实务教材大纲及目录2026-01-16
- 2026中级会计财务管理教材大纲及目录2026-01-16
- 2026中级会计经济法教材大纲及目录2026-01-16
- 2026中级会计财务管理核心考点变动预测与重点章节梳理2026-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