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三者之间关系
更新时间:2012-12-20 10: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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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三者之间关系
问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三者之间关系,哪些能同时进行?哪些不能?
解答:
1,只有仲裁是独立的,有仲裁协议的只能选择仲裁,不能复议,也不能诉讼。
2,复议和诉讼可以同时,一般是对复议不服的,可以诉讼。
【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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