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点:行政复议范围
更新时间:2012-12-21 09:39:29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本节讲述行政复议范围的内容
行政复议范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范围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抽象行政行为不能行政复议;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有以下:
①不服行政机关作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②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③抽象行政行为
【合格标准】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6中级会计高频考点三色笔记已打包,搭配科目技巧,现在背还来得及2026-04-24
- 救命!2026中级会计经济法速记口诀50条,背会直接拿捏法条2026-03-24
- 2026中级会计经济法速记口诀50条|可下载打印,法条速记不费脑2026-03-23
- 2026中级会计财务管理速记口诀50条(可下载),公式/考点秒记,告别死背2026-03-23
- 2026中级会计财务管理100母题汇总(可下载打印),公式+真题同源,高效提分2026-03-23
- 2026中级会计经济法100母题汇总(可下载+含解析),背会稳冲60+2026-03-23
- 2026中级会计实务100母题汇总(可下载+含解析),吃透稳提20分2026-03-23
- 2026中级会计财务管理三色笔记:覆盖全书重点,精准分层2026-03-22
- 2026中级会计经济法全书知识点名称+对应分值汇总,背题抓分不盲目2026-03-21
- 26年中级会计实务各章节重点+思维导图,可直接下载!备考省80%时间2026-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