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知识分享:所得来源的确定
更新时间:2013-01-07 09:37:34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所得来源的确定规定: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动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合格标准】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救命!2026中级会计财务管理三色笔记,公式+考点一站式搞定2026-03-14
- 中级会计实务教材目录:25章全梳理+重点章节拆解2026-03-13
- 备考2026中级会计实务,重点分录汇总来了,轻松搞定分录难题2026-03-09
- 2026年中级会计财务管理哪几章是核心备考必攻难点2026-03-03
- 2026中级会计实务必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心考点全解2026-03-03
- 2026中级会计经济法必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核心考点速记2026-03-03
- 2026中级会计实务/财管/经济法三色笔记核心考点汇总2026-03-03
- 速存!2026中级会计三科三色笔记汇总 全年备考通用2026-03-02
- 2026年中级会计实务教材目录及备考规划2026-03-02
- 26年女神节专属|环球网校中级会计课程全场5折起,赠备考通关大礼包!2026-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