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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3-04-02 16:32:57 来源:|0 浏览0 收藏0
摘要 经国务院同意,新组建的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考试须知】

  经国务院同意,新组建的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特此公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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