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的解除
更新时间:2013-06-27 09: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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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初级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解除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解除
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1) 预告解除(提前通知,无补偿) |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
(2) 即时解除(可随时通知,有补偿) |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
(3)不需事先告知(有补偿) |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
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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