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考点:建设工程合同
更新时间:2013-08-30 09:14:48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考点:建设工程合同
课程推荐: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全新高效保过套餐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1.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链接】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经定作人的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由“承揽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2.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筑工程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最新资讯
- 2026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用书有哪些2026-01-21
- 中级会计教材每年变化大吗 2026中级会计教材会大改吗2026-01-21
- 2026中级会计财务管理重点章节分布及分值占比2026-01-21
- 2026年中级会计实务必考章节重点:三大梯队占比分析2026-01-21
- 中级会计经济法2023-2025真题答案解析+各章重要考点汇总2026-01-21
- 2026中级会计备考资料、教材在哪里免费下载查看2026-01-19
- 2026中级会计实务教材大纲及目录2026-01-16
- 2026中级会计财务管理教材大纲及目录2026-01-16
- 2026中级会计经济法教材大纲及目录2026-01-16
- 2026中级会计财务管理核心考点变动预测与重点章节梳理2026-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