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①该国库券2013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2034-(2000×5%×9/12-2034×4%×9/12)=2020.02(万元),计税基础=2020.02万元。②该项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相关的收入已包括在应税利润中,并且期末未计提坏账准备,因此该应收账款的计税基础是100万元。③该批交易性证券2013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12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成本在持有期间保持不变,所以计税基础是122万元。④该项负债2013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各项税收的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所以计税基础是100万元。(2)①该国库券账面价值2020.02万元与计税基础2020.02万元相等,不形成暂时性差异。②该项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等,均为100万元,故不存在暂时性差异。③该批证券的账面价值12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122万元之间的差额2万元,构成一项暂时性差异。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25%=0.5(万元)。④该项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等,不构成暂时性差异。(3)2013年应交所得税=(1800-2034×4%×9/12+2+100)×25%=460.25(万元)2013年所得税费用=460.25-0.5=459.75(万元)(3)2013年应交所得税=(1800-2034×4%×9/12+2+100)×25%=460.25(万元)2013年所得税费用=460.25-0.5=459.75(万元)借:所得税费用 459.75聽聽聽聽聽聽聽递延所得税资产 0.5聽聽聽聽聽聽聽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