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 > 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1.【案例题】

(2016年)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  

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签订了该合同。

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的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查看答案

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查看答案

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查看答案
获取二级造价工程师定制学习规划
壮壮老师
00:00:00
2334已获取

微信号:hqwxjg1006

中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 更多

下载快题库,随时随地刷题
碎片时间巩固知识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