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答题】
2013 年 1 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 500 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 2 年。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 A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经查,甲公司在首次开庭前未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
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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