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答题】
2020年初,张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在自己家后院加盖了一间房,房门朝向院后的小巷。房屋建成后,张某将该房出租给李某,租期3年,李某入住后不久得知张某该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事,向张某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张某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为由拒绝解除。李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张某取得了房屋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2021年7月1日,李某因马上长期出差外地,将该房屋转租给朋友王某并通知了张某,张某未作任何表示。2022年1月30日,张某突然找到王某,告知王某其不同意李某转租,要求王某立即腾退房屋。
2022年7月,张某将该房转让给外孙子,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李某得知后以其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房屋转让无效。
根据上述资料和相关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主张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简要说明理由。
(2)张某是否有权要求王某腾退房屋?并简要说明理由。
(3)李某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