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 > 位于A市的甲公司和位于B市的乙公司在C市签订一份劳务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对乙公司位于D市的设备进行维修。其后甲公司依约对设备进行了维修,但乙公司以设备没有恢复原有生产性能为由拒绝付款,双方发生纠纷,现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要求支付报酬,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1.【单选题】

位于A市的甲公司和位于B市的乙公司在C市签订一份劳务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对乙公司位于D市的设备进行维修。其后甲公司依约对设备进行了维修,但乙公司以设备没有恢复原有生产性能为由拒绝付款,双方发生纠纷,现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要求支付报酬,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若双方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诉讼管辖地,则甲公司可以向B市人民法院起诉
B
若双方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诉讼管辖地,则甲公司可以向D市人民法院起诉
C
若双方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诉讼管辖地,则甲公司可以向C市人民法院起诉
D
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诉讼管辖地为C市人民法院,则甲公司只能向C市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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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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