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五条释义
【导读】本文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释义'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学习愉快!
特别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章释义汇总
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释义】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一)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
(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编辑推荐:
本文内容:《安全工程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导读】本文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释义'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学习愉快!
特别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章释义汇总
二、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承担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是: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行为;
承担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是: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的行为。
本条中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履行职责时进行的活动责任形式。
(一)承担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的责任形式只有行政责任,具体为行政处罚。
1、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2、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二)关于本条规定的责任形式需要注意的是:
1、“责令改正”不是承担法律责任的责任形式。“责令改正”是拥有责令改正权的主体强制要求被责令改正主体停止或纠正违法行为,使情事的违法状态转变为合法状态的行为。“责令改正”具有补救性,不具有惩戒性。
2、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为前置条件。
编辑推荐:
本文内容:《安全工程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最新资讯
- 定了!202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教材变动方向已明确2026-03-30
- 抓大放小!中级注安师《管理》各章节分值分布2026-03-29
- 重点明晰:中级注安《道路运输》各章节考试分值分布2026-03-28
- 2026年中级注安师管理第五章考点:应急演练分类2026-03-28
- 2026年中级注安师管理第五章考点:应急预案编制程序2026-03-27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安全》各章节分值分布,从考情趋势看复习方向2026-03-27
- 2026年中级注安师管理第五章考点:应急预案分类2026-03-26
- 2026年中级注安师管理第五章考点:事故应急管理理论框架2026-03-25
- 2026年中级注安师管理第三章考点: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2026-03-24
- 2026年中级注安师管理第三章考点:安全评价2026-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