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3)36号文件,原“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更改为“在职研修高级课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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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在职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来源:环球网校 2016-11-08 频道:同等学力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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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环球网校在职研频道为您整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在职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跟多资讯尽在环球网校,请同学们及时关注!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法学应用已经成为成功人士的必修课。为迎接加入WTO后中国经济面临的全球化机遇和挑战, 为加快培养高层次政法专业人才,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法学专门人才的成长,提高在职人员依靠法学原理分析和解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中法律问题的自觉性和能力,经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批准,特举办法学在职课程研修班班。旨在培养一流的中国法学人才。

  ◆ 独特的视角:以当代经典法学案例为依托,系统介绍法学理念及其应用;

  ◆ 全新的平台:高层次的互动与交流,终身的学员俱乐部成员;

  一、开设专业

  1、民商法学专业及其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诉讼法、、民法学、商法学、婚姻家庭法学、仲裁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2、经济法学专业及其研究方向:公司法与企业法、金融法、合同法、国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税法、房地产法、破产法、经济法理论、竞争法学、法务会计

  二、课程模块:( 涵盖近40门热点课程;每年以最新研究生培养方案为模版调整)

  模块一:法理学、宪法、法制史、民法总论、物权法论、债权法论、侵权行为法论、婚姻法、继承法、刑法总论、犯罪论(刑法分则)、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论、行政复议法论、国家赔偿法论、公司法论与企业法、证券法、合同法总论、合同法分论、反垄断法、保险法、财税法、金融法、房地产法、知识产权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制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竞争法、经济法理论。

  模块二:专题热门讲座(每年根据最新热点话题订立题目,见附表)

  三、教学计划及费用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受教育背景,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本科毕业;

  (2) 大学专科毕业,工作两年以上(在工作中有显著业绩者,可放宽)。

  五、录取

  中国政法大学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者,发给“中国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六、师资、教学方式

  1、由我校资深教授、博导授课,聘请校内外著名高级律师、法学专家做专题讲座;采用案例教学方式;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北大、清华等著名专家、学者亲临指导;

  2、学制两年,采用集中课堂面授与网络课堂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3、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4、北京班采取隔周双休日授课;外地班每年集中授课两次(利用十一长假期间);

  5、网络课堂随时可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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