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该题考点为物权的区分原则。由区分原则可知,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物权变动的结果是两个法律事实。合同生效依据《合同法》的规定,由于本例中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是合同书的形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因而选项A错误而选项B正确,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要件,而本例中,房屋未办理登记,所以买受人乙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选项C与选项D错误。
本题考查对知识点"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的理解,推荐您学习知识点相关课程,巩固对知识点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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