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E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分期付款合同的解除。《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本题中,因为张某连续三年拒绝支付价款,且未支付额已超过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张某支付全部价款。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本题不具有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E.
本题考查对知识点"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的理解,推荐您学习知识点相关课程,巩固对知识点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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