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 > 江西2009年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公告

江西2009年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公告

更新时间:2009-10-19 23: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国家公务员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为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的部署和省里的安排,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江西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本次考试录用的原则是:

  (一)招录有序。考试录用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用等程序精心组织。

  (二)公开公正。考试录用工作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

  (三)统考择优。考试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录取人员采取定向培养方式,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基层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五)严格管理。要完善相关制约措施,严格定向培养纪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

  二、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7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高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二)招录基本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实施步骤和方法

  考录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取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2日8:00至28日24:00。报名网站为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jiangxi.gov.cn)、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及江西公务员热线(http://www.jxgwy.cn)。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本次考试推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对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面试费和其他测试费,体检费由招录机关负担。拟享受减免费用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8月24日至28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范围以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见附件)。教育考试科目见教育部门考试公告。

  笔试时间为8月29、30日(具体安排见附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教育考试总分/100)]×50%

  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

  (三)面试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职位的报考人数、规定的报考比例(不低于5:1)及笔试合格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面试比例为4:1。报考专科试点班、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计划数在5人及以下时,面试比例为3:1;计划数在6人到10人之间时,面试比例为2.5:1;计划数在11人及以上时,面试比例为2:1。

  对面试人

国家公务员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国家公务员资格查询

国家公务员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国家公务员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