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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前冲刺题:合同法律制度

更新时间:2012-10-11 14:06:3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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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分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对于无名合同来说,只能在适用《合同法》总则中规定的一般规则的同时,参照该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中最相类似的规定执行

  B.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中都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和风险承担的问题

  C.确认某种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必须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有约定

  D.实践合同中作为合同成立要件的给付义务的违反不产生违约责任,而只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B

  解析:选项B:双务合同中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和风险负担的问题,而这种情形并不存在于单务合同中。

  2.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的相对性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所有的合同关系当事人不能向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

  B.合同权利与义务主要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C.合同责任的相对性要求之一是债务人只能向合同中的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应向国家或者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D.合同相对性主要体现为主体、内容、责任三个方面的相对性

  答案:A

  解析:选项A:合同的主体相对性的内容之一是合同关系当事人不能向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但是这种主体的相对性有例外,如合同法关于债的保全的规定。

  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要约与承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要约采取的是到达生效,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B.要约的撤销是针对已经生效的要约

  C.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的,则要约不得撤销

  D.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答案:C

  解析:选项C: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之一是: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4.甲公司于2月14日打电话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乙公司于2月28日向甲公司发出货物,甲公司当天接收该批货物。3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章,合同约定该合同3月15日生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

  A.2月14日 B.2月28日

  C.3月5日 D.3月15日

  答案:B

  解析: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仍然成立。

  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A.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的定金合同

  B.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

  C.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违反国家限制经营规定的

  D.以乘人之危签订的损害对方利益的合同

  答案:C

  解析: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6.甲于2月14日向乙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乙于2月28日承诺同意,甲、乙双方在3月13日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于3月25日生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

  A.2月14日 B.2月28日

  C.3月13日 D.3月25日

  答案:B

  解析:(1)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合同的“生效时间”为3月25日;(2)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合同的“成立时间”为2月28日;(3)如果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3月13日)。

  7.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合同生效,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双方无法协议补充,亦无法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给付货币的,在( )履行。

  A.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

  B.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C.合同签订地

  D.双方当事人所在地之外的第三地

  答案:B

  解析:合同生效,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8.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台空调,约定甲公司应于2010年11月20日预付10万元货款,乙公司应于2010年12月10日发货。11月10日,乙公司听说甲公司有严重的经营困难,便电话通知甲公司要求其立即预付10万元,甲未作表示亦未于11月20日支付预付款。2010年12月10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将空调发出,乙公司拒绝发货。基于上述情况,乙公司行使的是( )。

  A.先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撤销权

  答案:A

  解析: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9.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债权人能够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是( )。

  A.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但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

  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C.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D.债务人以低于市场价60%的价格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但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

  答案:C

  解析:(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其一,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选项D缺少了受让人知道的条件,所以不选。其二,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选项A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所以不选。其三,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选项C正确。(2)选项B所述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10.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担保合同无效的是( )。

  A.某医院以医疗器械为甲企业借款提供担保

  B.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主合同变更,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C.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D.有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答案:D

  解析: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属于对外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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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009年4月,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企业和乙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乙变更借款合同未得到丙的同意

  B.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对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C.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企业对于甲企业和乙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同意

  D.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金额而致保证合同无效

  答案:B

  解析:在保证期间内,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12.A公司分立为B公司和C公司,分立时B公司和C公司明确约定A公司以前的债务由B公司承担。A公司原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B公司承担

  B.由C公司承担

  C.由B公司、C公司平均承担

  D.由B公司、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A公司以前的债务由B公司承担”,并不是“债权人李某与债务人的约定”,而是“债务人之间的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

  1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期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

  B.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C.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D.主合同对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答案:C

  解析:选项C: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14.甲乙订立买卖面粉的合同,约定每吨3000元,由丙为乙提供保证;后来,甲乙未经丙的同意,将面粉的价格调整为每吨3800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丙仍应按照调整前的价格承担保证责任

  C.丙应当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承担保证责任

  D.未经丙的同意,甲乙对价格的调整无效

  答案:B

  解析: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15.甲乙签订面粉采购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面粉,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面粉卖给丙而无法履行和乙签订的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提出的下列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 )。

  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

  B.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C.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

  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答案:C

  解析:(1)定金为4万元,对违约方(不论是给付定金一方,还是收受定金一方)的惩罚就只有4万元;而违约金是6万元,显然违约金对违约方的惩罚更高,因此应当选择主张违约金对乙更为有利。(2)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不适用定金条款,则收受定金一方(甲)不应罚没定金,而应当将收受的定金返还给支付方。

  16.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合同债权,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甲将其债权转让给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如果甲未取得乙的同意,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B.如果甲未通知乙,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C.如果甲未通知乙,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对乙不发生效力

  D.如果甲未通知乙,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该协议对甲乙丙均发生效力

  答案:C

  解析:债权转让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生效条件,但是要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则必须通知债务人。

  17.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以20万元卖给乙。其后,甲将其对乙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甲将名画依约交付给乙前,该画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B.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C.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D.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答案:A

  解析:(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乙可以解除合同;(2)债权人甲转让权利的,债务人乙对让与人甲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丙主张。因此,乙有权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18.甲小学为了“六一”儿童节学生表演节目的需要,向乙服装厂订购了100套童装,约定在“六一”儿童节前一周交付。5月28日,甲小学向乙服装厂催要童装,却被告知,因布匹供应问题6月3日才能交付童装,甲小学因此欲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小学应先催告乙服装厂履行,乙服装厂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甲小学才可以解除合同

  B.甲小学可以解除合同,无须催告

  C.甲小学无权解除合同,只能要求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

  D.甲小学无权自行解除合同,但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答案:B

  解析: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

  19.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法律事实中,不能引起合同终止的是( )。

  A.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B.债权人免除债务

  C.债权人将债权转让

  D.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答案:C

  解析:债权转让并不引起合同的终止,只是合同主体发生变更而已,合同依然存在。

  20.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付违约金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B.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不得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C.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D.当事人就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答案:B

  解析: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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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两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法》适用范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

  B.涉外合同不属于我国《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C.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D.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只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答案:A, C, D

  解析:选项BC: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对此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所以涉外合同能否适用合同法的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2.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

  A.寄送的价目表

  B.招标公告

  C.悬赏广告

  D.招股说明书

  答案:A, B, D

  解析:(1)选项ACD: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性质为要约邀请。但若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如悬赏广告,则视为要约。(2)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许具体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失效的有( )。

  A.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B.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答案:A, D

  解析:(1)选项A:要约的撤销是指“让生效的要约失效”,因此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生效后、对方承诺之前到达;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要约失效;(2)选项B:要约的撤回是指“不让要约生效”,因此要约没有发生过效力,就没有失效的问题;(3)选项C:承诺生效、合同成立;(4)选项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

  4.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购买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重大资金困难而后悔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要约生效之前,甲公司可以( )。

  A.撤回该要约

  B.撤销该要约

  C.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D.撤销要约的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答案:A, C

  解析:(1)选项AB:撤回要约是在要约尚未生效的情形下发生的。要约撤销是让生效的要约失效;(2)选项CD: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格式条款的有( )。

  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格式条款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

  D.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答案:B, C, D

  解析:(1)选项A: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该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但格式条款有效;(2)选项BCD: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6.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丙可以撤销该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答案:A, C

  解析:(1)选项ABD:在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的情况下,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表示同意的,由被代理人承担合同责任,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2)选项C: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在本题中,丙不属于善意相对人,丙不能撤销该合同。

  7.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洽谈,其间,乙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场开发计划被甲公司的谈判代表得知。甲公司遂推迟与乙公司签约,开始有针对性地吸引乙的潜在客户,导致乙的市场份额锐减。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公司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竞争行为

  B.甲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C.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

  D.甲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C, D

  解析:(1)乙公司的市场开发计划采取了保密措施,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商业秘密;(2)甲公司和乙公司尚在洽谈过程中,合同尚未成立,不可能产生违约责任;(3)甲公司的行为属于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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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乙先向甲发货,甲后付款。一周后,乙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表明甲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乙得知该情况后,采取下列措施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的有( )。

  A.可以提出中止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甲

  B.可以要求甲提供适当担保

  C.乙可以直接通知甲解除合同

  D.中止履行合同后,若甲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乙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A, B, D

  解析:(1)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恢复了履行能力或者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后,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2)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9.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一直怠于行使对丙的债权,乙公司遂依法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公司应当以丙公司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

  B.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撤销权诉讼

  C.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D.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行为引起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答案:A, C, D

  解析:(1)选项A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2)选项CD: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10.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有( )。

  A.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B.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分支机构

  C.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

  D.银行等金融机构

  答案:A, C

  解析:选项B: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在授权范围内可以作为保证人。

  11.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有( )。

  A.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B.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C.保证人电话告知放弃规定的权利的

  D.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答案:A, B, D

  解析:选项C: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规定的权利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12.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期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B.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C.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

  D.最高额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合同约定有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答案:A, B, C

  解析:选项D:最高额保证中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合同约定有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13.2008年3月1日,甲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为2年,由王某和陈某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甲企业借款提供共同保证,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后甲企业经营业绩不佳,亏损严重。王某遂与陈某约定,以3:2的比例分担保证责任。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正确的有( )。

  A.王某和陈某为甲企业借款提供的是按份共同保证

  B.王某和陈某为甲企业借款提供的是连带共同保证

  C.王某和陈某的保证期间为2010年3月1日-2010年9月1日

  D.乙银行未对甲企业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无权要求王某和陈某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 C, D

  解析:(1)选项AB:按份共同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额对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的共同保证,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2)选项C: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3)选项D: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14.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丙公司、丁公司为保证人。根据保证人与乙银行的约定,丙公司的保证责任为80万,丁公司的保证责任为20万。如果甲公司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下列各项中,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有( )。

  A.乙银行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80万元的保证责任

  B.乙银行只能要求丁公司承担20万元的保证责任

  C.丙公司承担了80万元的保证责任后,可以要求丁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D.丙公司承担了80万元的保证责任后,只能向甲公司追偿,不能找丁公司

  答案:A, B, D

  解析:(1)选项AB:按份共同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额对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的共同保证;(2)选项CD: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在本题中,不属于连带保证,只能向甲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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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甲公司就两笔债权债务的抵销问题咨询王律师,具体情况如下:(1)甲公司欠付乙公司100万元货款,乙公司欠付甲公司80万元的劳务供应款,但是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的80万元债权已经过了诉讼时效;(2)甲公司欠付丙公司10万元货款已经到期,丙公司欠付甲公司10万元的劳务供应款尚未到期。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王律师的下列回复正确的有( )。

  A.甲公司不得主动主张与乙公司的债权进行抵销

  B.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不可能适用抵销制度

  C.甲公司可以主张与丙公司的债权进行抵销

  D.甲公司应当等到其对丙公司的债权到期时方能主张抵销

  答案:A, D

  解析:(1)选项AB:效力不完全的债权(如诉讼时效完成后的债权)不能作为主动债权而主张抵销,但作为被动债权,对方以其债权主张抵销的,应当允许。(2)选项CD:若一项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另一项债务未届清偿期的,则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本案中,丙公司欠付甲公司劳务供应款未到期时,只能由丙公司主张抵销,但是两项债务均已到期时,甲公司就有权主张抵销了。

  16.2010年2月14日,张某向李某购买了一台价值10万元的健身器,合同签订后张某向李某支付货款10万元。2月15日张某因车祸死亡,李某2月16日依约向张某交货时,张某的继承人尚未确定,健身器无人接收,李某遂将健身器提存。2月20日张某的继承人确定为小张。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如果提存的费用过高,李某可以将健身器拍卖或者变卖,提存所得的价款

  B.提存后李某没有通知小张的义务

  C.小张可以随时向提存机关领取健身器

  D.提存的费用应由李某支付

  答案:B, D

  解析:(1)选项A:如果提存的费用过高,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2)选项B:提存成立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3)选项C: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4)选项D: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17.除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以外,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的,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均已到期的,下列各项中,符合规定的有( )。

  A.没有担保的应当优先抵充

  B.担保数额相同的,债务负担较重的优先抵充

  C.负担相同的,先到期的债务优先抵充

  D.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答案:A, B, C, D

  解析:当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的,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均已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18.2009年6月15日,甲向乙农场购买10头奶牛,并签订合同,因奶牛当时尚未产奶,甲提出自奶牛能产奶时合同生效。10月15日奶牛开始产奶,10月20日乙农场将部分患有传染病的奶牛交付给甲;甲不知情,后患有传染病的奶牛致使甲所饲养的其他奶牛患病,甲因此遭受严重损失。根据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10月15日合同生效

  B.10月20日合同生效

  C.甲有权同时要求乙农场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D.甲可以要求乙农场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A, D

  解析:(1)选项AB: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所以在10月15日,也就是奶牛能产奶时,合同生效;(2)选项CD: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据其他法律制度要求承担侵权责任,但两者不能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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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案例分析题

  1.五湖公司和天云农场于2010年9月6日签订了一份棉花购销合同。合同约定:

  (1)天云农场向五湖公司供应乙级皮棉l000担,每担220元,共计22万元;交货时间为当年11月;交货方式为买方自提。

  (2)五湖公司应向天云农场交付6万元定金;如一方违约还需承担等同于实际损失数额的违约金。

  合同订立后,五湖公司立即全额交付了定金。5天后,五湖公司与某纱厂订立购销乙级皮棉合同,合同约定五湖公司向纱厂供应乙级皮棉1000担,每担300元。如果一方违约,应按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同年9月27日,天云农场法定代表人向五湖公司的经办人打来电话,声称由于雨水过多,棉花长势不好,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交货。五湖公司立即派人赴当地了解情况,得知雨水问题并未影响棉花的收成,天云农场不愿交货的真正原因是棉花价格不断上涨,且天云农场已与外市的一家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价格高于其与五湖公司约定的价格。五湖公司多次要求与天云农场协商,希望其能按期交货,但均遭到拒绝。

  五湖公司为防止天云农场向他人交付货物,遂于2010年10月1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云农场继续履行,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赔偿利润损失,并为其承担向纱厂支付6万元违约金的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五湖公司与天云农场约定的定金数额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2)如果雨水过多,棉花长势不好的情况属实,天云农场能否通知五湖公司解除合同?说明理由。

  (3)天云农场与外市的贸易公司所订立的购销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4)五湖公司能否要求天云农场继续履行合同?说明理由。

  (5)五湖公司提出的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6)五湖公司要求天云农场为其承担向纱厂支付6万元违约金责任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答案:

  (1)定金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本案中,五湖公司和天云农场的合同标的额为22万元,定金数额的上限为4.4万元。

  (2)天云农场无权通知五湖公司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即不可抗力并非当然免责,要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决定。即使雨水过多,棉花长势不好属实,棉花也并非颗粒无收,应当根据情况部分履行,对确实无法履行的部分可以免除违约责任,而非直接解除合同。

  (3)天云农场与外市的贸易公司所订立的购销合同有效。根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本案中,天云农场与外市的贸易公司所订立的购销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

  (4)五湖公司可以要求天云农场继续履行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本案中,天云农场实际上并不存在雨水过多,棉花长势不好的情况,事实上能够继续履行,且五湖公司及时提出了履行要求(棉花尚未交付给外市的贸易公司)。

  (5)五湖公司提出的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的要求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两者不可同时并用。

  (6)五湖公司要求天云农场为其承担向纱厂支付6万元违约金责任的要求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本案中,五湖公司有权不提出继续履行、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的要求,而直接要求天云农场赔偿损失,但是,五湖公司与天云农场签订合同后才与纱厂订立合同的,该6万元的违约金,不属于天云农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2009年9月,甲、乙二人各出资2万元,从南方汽车市场买来一辆二手卡车,准备一起从事长途货物运输。同年10月,甲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丙,丙表示愿意出6万元购买此车,甲随即将卡车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事后,甲将卖车一事告知乙,乙要求分得一半款项。

  2009年12月1日,丙又将这辆车以7万元转手卖给了丁。丙丁二人约定:买卖合同成立时,卡车即归丁所有,再由丁将车租给丙使用,租期为l年,租金1.5万元。丙丁二人签订合同后,于2009年12月10日到有关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丙租赁卡车期间,向银行贷款5万元,并将这辆卡车抵押给银行。银行与丙订立了抵押协议,但没有办理卡车抵押登记。

  2010年10月,丁又将该车以9万元的价格卖给戊。

  2010年l2月,丁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丙归还卡车。丙在得知丁已将车卖给戊后,不愿归还此车,而要求以9万元购买此车。丁不同意,遂丙丁发生纠纷。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说明理由。

  (2)丁于何时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丙丁之间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是什么?

  (3)丙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效力如何?银行能否取得该车的抵押权?分别说明理由。

  (4)丙是否有权要求以9万元的价格购买该车?说明理由。

  答案:

  (1)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规定,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案中,甲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物,合同效力待定,但共有人乙得知后并未表示反对,而是要求分款,该合同转为有效合同。

  (2)丁于2009年12月1日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丙丁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为占有改定。

  (3)①丙和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效力待定。根据规定,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本案中,丙只是该车的承租人,不享有处分权,无权将该车设定抵押。②银行不能取得该车的抵押权。根据规定,当事人以交通运输工具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本案中,抵押合同未生效,银行不能取得抵押权。(或者,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贵重动产以交付为物权变动的要件,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本案中,丙丁已于2009年12月10日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丁对该车的所有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银行。)

  (4)丙无权要求以9万元的价格购买该车。根据规定,只有房屋租赁规定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其他标的物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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