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4注册造价师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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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通知
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12月18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目前尚未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将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要求,参照2013年度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预审核。请达到2013年度合格标准(附件1)的考生,按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
2015年1月5日至1月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提交报名资料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华强宾馆)二楼
三、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签名)一份。
2. 工作简历表及考生承诺书(附件2)。
3.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 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 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 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 中国台湾居民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还须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材料中涉及原件和复印件的,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复印,交所在单位审核人审核、签名后加盖公章。
(二)在提交报名资料期限内,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除须带齐委托人的相关材料和手写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原件外,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方能代办理委托事项。
(三)深圳市考试院将按照深人考发〔2014〕31号文的相关要求,将合格考生的报名资料上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制作和核发证书;审核不合格的,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由于是预交表,今年的合格标准分数线可能与上一年度合格标准分数线有所差异,敬请广大考生留意今年合格标准。同时,广大考生应特别注意提交报名资料的最后期限。对逾期未提交报名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提交报名资料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完成提交报名资料的考生,可在提交资料现场自愿选择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留意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的证书发放通知,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三)深圳市考试院联系电话:0755-83777159
附件1:
2013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计价 | 120 | 72 |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140 | 84 |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100 | 60 |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 土建 | 100 | 60 |
安装 | 100 | 60 |
附件2:
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 ,现报考 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起止年月 |
单位名称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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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承诺 |
本人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本人成绩合格,但提交资料不真实,或报考条件不符合,或逾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单位审核 |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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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表格内考生、经办人应签名,单位应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3:
授权委托书(模板)
委托人:XXX 性别:X 身份证号:XXXXXXXXXX
被委托人: XXX 性别:X 身份证号:XXXXXXXXXX
本人因XXXXXXXX原因,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XXXXXX考试提交报名资格预审及相关事项,特请被委托人作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本人办理,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本人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签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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