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备考资料 > 辽宁2015年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辅导:学生

辽宁2015年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辅导:学生

更新时间:2015-10-10 17:18:5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教师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摘要】距离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时间还有一个多月,作为今年的教师资格考生,你准备的怎么样了?本文为辽宁2015年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辅导:学生,为备考的你量身准备,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小

   【摘要】距离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时间还有一个多月,作为今年的教师资格考生,你准备的怎么样了?本文为“辽宁2015年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辅导:学生”,为备考的你量身准备,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小编预祝你顺利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  

  点击查看:教师资格全国统考VIP保过方案 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专题

  2015年辽宁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复习辅导汇总

  第二节 学生

  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新人”,教育的价值也是从人的身上体现出来的。这里的人主要是指学生。学生既是教育的对象又是教育的主体,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本质属性和社会地位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人类的教育史证明:不了解学生的教育是盲目的教育,不尊重学生的教育是专制的教育,也就是说,真正意义上的教育从了解学生开始。

  一、学生的本质属性

  学生首先是人,具有人的本质属性,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具有特定的社会属性的人。但人共有的本质属性不能代替学生特有的本质属性。

  (一)学生是具有发展潜能和发展需要的人

  学生的身心发展远未成熟和定型,有许多不同于成人的身心特点。他们身心发展的各项指标都处于变化之中,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教育内容正确、教育方法适当、教育设施齐全,就可以使学生获得最佳发展,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甚至成为国家栋梁,为社会作出较大贡献。反之,则可能造成学生畸形发展,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正是由于这种可塑性,教师只要掌握学生的年龄特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完全可以使青少年学生朝着我们期望的方向健康发展。学生是发展中的人,主要包括三层基本含义:其一,学生具有和成人不同的身心发展特点,要求教师要有耐心、有信心,持之以恒地深入研究学生,找到适合每个学生发展的方法、途径;其二,学生具有发展的巨大潜在可能性,教师要相信每一个学生都能成才、成功,要相信只要我们找到因材施教的办法,每一个学生都能够成才;其三,学生是发展中的人,在他们发展的过程中并非一帆风顺,会有反复,也会有迷惘,教师的责任就在于引导学生走出困惑,走出迷失。学生有获得成人教育关怀的需要。

  (二)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具有能动性的教育对象

  学生的发展与学生的不成熟性,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正因为不成熟,才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也正因为学生的不成熟性,学校和教师才大有可为。学校教育是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由教育者按照一定的教育目的、具体的教育对象和特定的教育场景来选择教育内容,组织教材和教学活动,并采取一定的教育方法来对学生施加影响。与环境对个体自发的、零碎的、偶然的影响相比,学校教育对学生的成长起着主导的作用。

  在教育这种特定环境下,作为教育对象的学生是学习者,是受教育者,其主要任务是学习,通过学习获得身心的发展。由于相对于教师来说,他们知识较少,经验贫乏,独立能力不强,因而他们对自然、社会和人类自身的认识,对中国五千年文明的继承,对世界优秀文化的吸收,都需要借助教师的教诲才有可能。此外.传统的教师权威的文化影响,使学生具有依赖性和向师性,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具有天然的权威性,这种天然的权威性是教师进行教育工作的重要条件。学生从无知到有知,从优良品德形成到各种技能的获得,从能力的提高到智力的发展等也毫不例外地离不开教师的教育。

  但学生对教师的依赖性并不是对教师的完全盲从,学生不是被动的加工对象,他们具有主体性。所谓主体性,就是指学生在教学中的主观能动性。具体地说,第一,每个学生都具有独立性。每个学生都是一个自组织系统,一个独立的物质实体制约。承认学生独立性是发挥学生主体性的前提条件,承认独立性也就承认了学生发展过程的多途性、发展方式的多样性和发展结果的差异性。第二,选择性。它是指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可以在多种目标、多种活动中进行抉择的特点。学生对教学的影响不是无条件地接受,不是盲目地模仿,而总是根据主体的条件(愿望、态度、能力等)来进行选择。不过,选择的效果如何,还依赖于学生已有的主体能力和环境提供的支持度。第三,调控性。学生可以对自己的学习活动进行有目的的调整和控制,如学习困难时,激励自己;有了成绩,告诫自己不要骄傲;学习目标不恰当时,及时调整修正;对学习过程进行自我监控等。第四,创造性。它是指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可以超越教师的认识,超越时代的认识与实践局限,科学地提出不同的观点、看法,并创造具有成效的学习方法。创造性是主体性的最高表现形式。第五,自我意识性。即学生作为主体对自己的状态及在教育中的地位、作用、情感、态度、行为等的自我认知。主体认识自己越全面越客观,主体性就可能越强;反之,自我认识的水平低,自我调控能力就可能差,自我刨造和自我实现的可能性就小。

  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所具有的主观能动性不仅表现出学生是具有不同特殊素质的人,同时还表现在学生具有个人的爱好、兴趣、追求,有个人的独立意志。因此,教师能否珍惜和巧妙地运用其权威性,引导学生主动积极发展,是对教师素质的考验。教师只有在尊重和调动学生主动性、积极性的基础上运用自己的权威,才能促进学生的发展。如果教师不珍惜甚至是滥用权威,将阻碍学生的发展。

  教师资格小秘书短信提醒 >>免费订阅 教师资格每年考试次数统计

  2015上半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报名流程|考试须知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统考考试大纲汇总 2015教师资格证(国考)报考指南

  2015年辽宁教师资格小学《心理学》复习辅导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论坛,或加入环球网校教师资格证考试QQ群:233874442,我们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摘要】距离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时间还有一个多月,作为今年的教师资格考生,你准备的怎么样了?本文为“辽宁2015年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辅导:学生”,为备考的你量身准备,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小编预祝你顺利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 

  点击查看:教师资格全国统考VIP保过方案 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专题

  2015年辽宁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复习辅导汇总

  二、学生的教育定位

  (一)两种著名的学生教育定位理论

  在人类漫长的教育发展历史中,学生曾得到很多不同的教育定位,这些定位在教育内容和教学过程的决定权、学习行为内涵以及师生关系上都有非常不同的表现。在众多关于学生的教育定位理论中,有两种是非常有影响的,这就是“教师中心论”和“儿童中心论”所分别体现的教育的定位。

  1.“教师中心论”

  “教师中心论”是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占据了教育的中心地位,学生处于从属或被动地位。具体来说,“教师中心论”认为教育内容应由教师来决定,教学过程应由教师来组织,学生的学习是一种接受式学习,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教师中心论”产生的背景很多。感觉主义经验论是主要的理论基础,这种经验论的代表是洛克的“白板说”;缓慢发展的社会是“教师中心论”的社会背景;由前辈培养后辈的前喻文化类型是这种理论的文化背景。在教育思想发展史上,持“教师中心论”的教育学者非常多,最著名的代表是德国教育学家赫尔巴特。实际上,那些坚持社会本位教育目的和要素主义教育思想的人一般都是“教师中心论”的拥护者。

  2.“儿童中心论”

  “儿童中心论”是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占据了教育的中心地位,教师处于从属地位。具体来说,“儿童中心论”认为教育内容应根据学生的兴趣和需要来选择,教育过程应根据学生的学习进程来组织,学生的学习是一种接受、体验或探究式学习,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辅助与主体的关系。……“儿童中心论”产生的背景也很多。一般来说,实用主义和人本主义是这种理论的主要理论基础;快速变革的社会是“儿童中心论”的社会背景;由后辈反哺前辈的后喻文化类型是这种理论的文化背景。在教育思想发展史上,持“儿童中心论”的教育学者也非常多,最著名的代表是美国教育学家杜威。实际上,那些坚持个体本位教育目的和人本主义教育思想的人一般也都是“儿童中心论”的拥护者。

  “教师中心论”和 “儿童中心论”是两种比较有影响的教育定位理论,也是两种针锋相对的教育理论。这两种理论分别把学生定位在教育活动的边缘和中心位置,是两种比较极端的定位。这两种定位虽然各自看到了教育的内在价值导向性和学生的能动性,但都忽视了对方所关注的内容。在一般情况下,这两种定位对教育工作来说都是有待于进一步修正的,对学生的教育定位需要更加深入的探讨。

  (二)现代教育中学生的教育定位

  1.教育的基本内涵决定学生在根本上还处于教育对象的位置

  学生作为受教育者的身份,与学生作为人的一般社会身份不同,因为所有的教育努力都指向学生,都要在学生身上实施和展现。从教育的基本内涵来看,教育就是要通过符合社会要求和学生身心发展的行为来影响学生,最终使学生朝向社会认可的方向发展。教育的这种基本内涵明显地透露出教育活动中的方向性和控制性:教育只追求学生朝向社会认可的方向的发展;学生在教育中要受到特定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都是为了促使学生朝向特定方向发展。教育的这种方向性和控制性是教育内在的属性,只要教育还存在,这种属性就不会消失。归根结底,学生在教育中还处于教育对象的位置,是社会要求、教育操作和教师行动的对象,处于被动状态。

  2.学生的双面性决定学生在教育中被安排和设置的基本地位

  由于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学生朝向社会认可的方向发展,所以教育活动不能只满足学生发展的现状,也不能只让学生自然地成熟,关键是要在此基础上加快学生的发展。教育活动不能只满足学生发展的现状有深层的原因,这主要体现在学生自身特点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学生有作为弱者、单纯和可爱的一面,这一面表明了学生的不成熟性和发展性,这意味着学生必须要受教育,要接受为其朝向社会认可方向发展而安排的教育影响。另一方面,学生也有表露出破坏性的一面,这一面也经常从反面表明学生的待规范性,教育也要防止学生朝向社会不认可的方向过度发展。

  3.现代教育的时代特征需要学生参与到教育活动的安排中

  从定义上看,现代教育是以“工业社会、信息社会为基础的,是建立在工业化、信息化社会基础上的教育”,现代教育“以社会化机器大工业生产为基础,以现代社会生活和科学技术为教育内容,以现代技术为教育手段”。工业社会,特别是信息社会所带来的一个重要变化是由社会快速发展而催生的文化反哺特征,这种特征使教育内涵中“社会认可”的决定权并不全在作为前辈的教师或教育组织者手中,学生本身也因代表社会未来发展潮流而掌握一定的决定权。此外,现代社会的民主化特点也要求在现代教育活动的安排中能听到学生自己的声音,学生的意见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

  教师资格小秘书短信提醒 >>免费订阅 教师资格每年考试次数统计

  2015上半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报名流程|考试须知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统考考试大纲汇总 2015教师资格证(国考)报考指南

  2015年辽宁教师资格小学《心理学》复习辅导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论坛,或加入环球网校教师资格证考试QQ群:233874442,我们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摘要】距离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时间还有一个多月,作为今年的教师资格考生,你准备的怎么样了?本文为“辽宁2015年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辅导:学生”,为备考的你量身准备,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小编预祝你顺利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 

  点击查看:教师资格全国统考VIP保过方案 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专题

  2015年辽宁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复习辅导汇总

  4.学生的能动性使学生具有掌控自身的基础

  学生作为生命体和人类个体具有能动性,这种能动性也可以称为主体性或生命活力。学生自身的能动性主要表现在对自身的掌控之上,这种自我掌控性使学生不会完全成为外界环境的奴隶。学生会主动地接受、选择或拒绝外界的影响,也会按照自己的理想积极组织外部资源来塑造自身。而且,随着学生年龄的增大和能力的增强,这种能动性就越来越强,对外界影响的选择能力和对自身的塑造能力也就越来越强。虽然教育作为一种外界影响能影响学生,但是这种影响的最终效果还要看学生自身能动性的发挥程度,两者在这个方面实现了交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这句俗语才获得了基本的合理性。

  虽然上述四个方面的定位纲领并没有给出一个固定的位置,但事实上合适的学生教育定位也并不限定于某一点。在现代教育中,要为学生确定一个合适的位置需要充分考虑这四个方面以及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从而最终在实践中为不同的学生确定合适的位置。

  三、学生的社会地位

  学生的社会地位是指他们作为社会成员应具有的主体地位。青少年儿童是未来社会的主人,有着独立的社会地位,并依法享受各项社会权利。

  从道义上讲,青少年、儿童是社会的未来,人类的希望。从法制角度讲,学生是独立的社会个体,有着独立的法律地位,他们不仅享有一般公民的绝大多数权利,并且受到社会特别的保护。这一点正是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的核心精神。体现这一精神的基本原则是:儿童利益最佳原则、尊重儿童尊严原则、尊重儿童观点与意见原则、无歧视原则。

  1.学生的身份

  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有关法律的相继颁布,初步明确了教育领域中中小学生的身份和法律地位。从有关涉及学生的法律法规看,对中小学生身份的定位是从三个层面进行的:

  (1)中小学生是国家公民;

  (2)中小学生是国家和社会未成年的公民;

  (3)中小学生是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因此,中小学生是在国家法律认可的各级各类中等或初等学校或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2.学生的法律地位

  中小学生身份的确定为其法律地位的定位提供了前提。法律地位是由双方主体在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决定的。教育领域中,作为未成年公民,学生在与教师、校长或行政机关双方形成的关系中,享有未成年公民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如身心健康权、隐私权、受教育权等都应受到学校的特殊保护;作为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学生享有的受教育的平等权、公正评价权、物质帮助权等也必须受到特别保护。教师不能因为教育职责的履行而侵害学生的权利。

  教师资格小秘书短信提醒 >>免费订阅 教师资格每年考试次数统计

  2015上半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报名流程|考试须知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统考考试大纲汇总 2015教师资格证(国考)报考指南

  2015年辽宁教师资格小学《心理学》复习辅导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论坛,或加入环球网校教师资格证考试QQ群:233874442,我们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摘要】距离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时间还有一个多月,作为今年的教师资格考生,你准备的怎么样了?本文为“辽宁2015年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辅导:学生”,为备考的你量身准备,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小编预祝你顺利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 

  点击查看:教师资格全国统考VIP保过方案 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专题

  2015年辽宁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复习辅导汇总

  四、学生的发展

  (一)学生发展的内涵

  发展是指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到繁、由低级到高级、由旧质到新质的变化过程。学生的发展是指学生在遗传、环境和学校教育以及自我内部矛盾运动的相互作用下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所发生的量、质、结构方面变化的过程与结果。所谓身体的发展,包括了学生机体的正常发育和体质增强;心理的发展指学生在认知、情感、态度、行为等方面的发展。学生的发展是众多内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外部因素看,可以分为可控和不可控、积极和消极维度。学校是影响学生发展的主要外部因素。它是通过可控的、积极的学校因素和选择社会环境中的积极因素来影响学生的发展的。从内部因素看,学生身心发展的社会需要与个体现有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和由这种矛盾所构成的现实性活动是学生发展的根本动力。由于影响学生发展的内外因素都是发展变化并相互作用的,不同的个体有不同的发展道路,其发展呈现多种可能性。

  (二)小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任务

  7~12岁是人生的童年期,又称学龄初期,相当于小学阶段,小学生身心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1.发展基本的阅读、书写及计算技能;

  2.发展有意注意的能力;

  3.发展借助于具体事物进行推理的能力;

  4.发展社会性的情感;

  5.发展意志的主动性和独立性;

  6.建立起对自己的完整态度;

  7.学习与同辈相处;

  8.学习分辨是非,发展良知、德性;

  9.发展对社会、集体的态度;

  10.培养创造意识。

  教师资格小秘书短信提醒 >>免费订阅 教师资格每年考试次数统计

  2015上半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报名流程|考试须知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统考考试大纲汇总 2015教师资格证(国考)报考指南

  2015年辽宁教师资格小学《心理学》复习辅导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教师资格频道论坛,或加入环球网校教师资格证考试QQ群:233874442,我们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教师资格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教师资格资格查询

教师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教师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教师资格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