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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章节练习题:第十二章刑法基本理论

更新时间:2016-08-01 15:06:0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87收藏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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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6年税务师考试时间定于11月12日-13日,税务师考生进行进入备考阶段,税务师知识点多且专业性较强,针对大家在备考期间环球网校特整理并发布“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章节练习题:第十二章刑法基本理论”以下是《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三篇刑事法律制度练习题,希望各位考生能将税务师知识点融会贯通,环球网校助各位税务师考生一臂之力!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实质的一罪的是( )。

  A.结果加重犯

  B.结合犯

  C.惯犯

  D.牵连犯

  【答案】A

  【解析】选项A:实质的一罪包括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和继续犯。

  2.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处断的一罪的是( )。

  A.惯犯

  B.连续犯

  C.继续犯

  D.结合犯

  【答案】B

  【解析】选项B:处断的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

  3.根据刑法的基本理论,罪行相当原则要求( )。

  A.应根据罪行危害性的大小决定处刑的轻重

  B.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C.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适用

  D.对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的加以保护

  【答案】A

  【解析】罪刑相当原则,又称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均衡原则,指根据罪行危害性的大小决定处刑的轻重。

  4.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追诉时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5年不再追诉

  B.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10年不再追诉

  C.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15年不再追诉

  D.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的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答案】D

  【解析】选项D: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经过20年不再追诉;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5.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不属于犯罪特征的是( )。

  A.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B.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为故意

  C.犯罪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D.犯罪行为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

  【答案】B

  【解析】犯罪,是《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犯罪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二是刑事违法性,即必须是我国《刑法》明文禁止施行的具体行为;三是应受刑罚处罚性,即必须是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接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6.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犯罪客体,是指《刑法》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 )。

  A.具体的物

  B.具体的人

  C.社会关系

  D.财产权益

  【答案】C

  【解析】选项C: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7.(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根据刑法宽严相济原则,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规定进行了完善,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作为累犯

  B.不满18周岁和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予以缓刑

  C.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其前科报告义务

  【答案】C

  【解析】选项C: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 )。

  A.只对单位判处罚金

  B.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C.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该单位的所有人员判处刑罚

  D.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答案】D

  【解析】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即所谓两罚制。

  9.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属于( )。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答案】B

  【解析】犯罪的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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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属于( )。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答案】D

  【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11.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以法定的危害结果是否实际发生,作为区分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的犯罪类型是( )。

  A.结果犯

  B.危险犯

  C.行为犯

  D.举动犯

  【答案】A

  【解析】(1)选项A:结果犯以法定的危害结果是否实际发生,作为区分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2)选项B:危险犯以法定的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的出现,作为区分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3)选项C: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区分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4)选项D:举动犯,只要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犯罪即告完成并完全符合犯罪构成,因此,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未遂。

  12.李某与赵某有仇,李某为了报复赵某,购买了一包老鼠药,打算趁赵某家没人时,将这包老鼠药放进赵某家的水缸中。一天,李某得知赵某家没人,便带着老鼠药去赵某家,在途中失足跌入一个大坑而受伤,报复计划失败。本题中,李某的行为属于刑法上的( )

  A.犯罪既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

  【答案】B

  【解析】本案中,李某携带老鼠药出发前往犯罪地点(赵某家)的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但是由于李某意志以外的原因(跌入大坑受伤)在着手实施犯罪前停顿下来,因此,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13.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教唆犯成立条件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B.必须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

  C.被教唆对象必须实施了所教唆的犯罪行为

  D.必须具有教唆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的故意

  【答案】C

  【解析】选项C:被教唆的对象没有实施所教唆的犯罪行为的,只要行为人符合其他三个条件的(选项ABD),也成立教唆犯。

  14.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 )。

  A.犯罪主体的人数

  B.犯罪构成的个数

  C.犯罪行为的个数

  D.犯罪对象的个数

  【答案】B

  【解析】关于罪数判断标准,我国刑法理论通行的观点是采用犯罪构成标准说。根据此说,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的个数。

  15.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本来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数罪,因其某种特定理由,法律上将其规定为一罪的犯罪形态,这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 )。

  A.形式的一罪

  B.实质的一罪

  C.处断的一罪

  D.法定的一罪

  【答案】D

  【解析】(1)选项A:没有这一分类;(2)选项B:实质的一罪,也称形式上的数罪,是指在外观上具有数罪的某些特征,但实质上构成一罪的犯罪形态;(3)选项C:处断的一罪,又称裁判的一罪,是指本来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数罪,因其固有的特征,在司法机关处理时将其规定为一罪。

  16.我国《刑法》规定,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律适用我国《刑法》。这一条文规定了( )。

  A.属地管辖权

  B.属人管辖权

  C.保护管辖权

  D.普遍管辖权

  【答案】A

  【解析】《刑法》基于属地主义原则,规定了属地管辖权: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17.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现行《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 )原则。

  A.从旧

  B.从轻

  C.从新兼从轻

  D.从旧兼从轻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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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吸收犯吸收关系的表现形式有( )。

  A.重行为吸收轻行为

  B.前行为吸收后行为

  C.主行为吸收从行为

  D.原因行为吸收结果行为

  E.实行行为吸收非实行行为

  【答案】ACE

  【解析】数个行为之间具有吸收关系,这种关系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重行为吸收轻行为;二是主行为吸收从行为;三是实行行为吸收非实行行为(包括预备行为、帮助行为、教唆行为)。

  2.根据刑法的基本理论,关于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的适用原则有( )。

  A.属地主义原则

  B.属人主义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保护主义原则

  E.罪行法定原则

  【答案】ABD

  【解析】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指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适用范围。(1)选项ABD:关于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的适用原则,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即属地主义原则、属人主义原则、保护主义原则和普遍主义原则;(2)选项C:是《刑法》在时间效力上的适用原则;(3)选项E:属于刑法的基本原则。

  3.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

  A.罪刑法定原则

  B.不告不理原则

  C.罪刑相适应原则

  D.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E.无罪推定原则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是:(1)罪刑法定原则;(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3)罪刑相当原则。

  4.根据刑法的基本理论,罪行法定原则要求( )。

  A.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B.对一切人的犯罪平等地适用刑法

  C.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D.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E.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适用

  【答案】ACDE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即什么行为是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和应惩处的刑罚,以及各个刑种如何具体适用等,都必须由刑法明文规定。也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5.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追诉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一律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B.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C.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期限

  D.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期限

  E.追诉期限的计算,不适用延长、中止、中断的规定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BCD: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2)选项E:追诉时效是可以延长、中断的。

  6.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而犯罪对象不能决定犯罪性质

  B.所有犯罪都有犯罪对象,但并非都有犯罪客体

  C.所有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并非都有犯罪对象

  D.所有犯罪都侵害犯罪对象,但并非都必然损害犯罪客体

  E.所有犯罪都侵害犯罪客体,但并非都必然损害犯罪对象

  【答案】CE

  【解析】(1)选项A: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而犯罪对象除非《刑法》有特别规定,一般不决定犯罪性质;(2)选项BC:所有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并非都有犯罪对象;(3)选项DE:所有犯罪都侵害犯罪客体,但并非都必然损害犯罪对象。

  7.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和由这种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犯罪客观方面的必备要件有( )。

  A.危害行为

  B.危害结果

  C.危害程度

  D.犯罪动机

  E.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答案】ABE

  【解析】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和由这种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犯罪客观方面的必备要件。

  8.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包括( )。

  A.故意杀人

  B.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C.抢劫

  D.贩卖毒品

  E.强奸

  【答案】ACDE

  【解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因此,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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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 )。

  A.单位员工

  B.公司

  C.企业

  D.事业单位

  E.机关

  【答案】BCDE

  【解析】(1)选项A:属于自然人犯罪主体;(2)选项BCDE:单位犯罪主体,是指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由单位负责人或者经集体讨论决定,实施了《刑法》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10.(新增)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不正确的有( )。

  A.小贾在13周岁与15周岁时分别实施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犯罪行为,应一并追究其两次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B.小宝在14周岁与18周岁时分别实施了抢劫的犯罪行为,应一并追究其两次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C.小杨在14周岁时实施了盗窃的犯罪行为,在16周岁时实施了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应一并追究其两次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D.小李在15周岁时实施了过失致人重伤的犯罪行为,在17周岁时实施了强奸的犯罪行为,只能追究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E.小陈17周岁时实施了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法院对其判处死刑

  【答案】ACE

  【解析】(1)选项A: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选项C: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所以小杨对14周岁时的盗窃罪不负刑事责任,只对16周岁时实施的贩卖毒品罪负刑事责任;(3)选项E: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11.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如果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并达既遂状态的,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B.在犯罪预备过程中放弃犯罪的,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C.行为人必须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自认为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

  D.由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E.行为人必须彻底打消继续实施并完成犯罪的念头

  【答案】ACE

  【解析】(1)选项AB: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必须在犯罪预备或者犯罪实行过程中放弃犯罪,这是成立犯罪中止的前提条件。如果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并达到既遂状态,则不能成立犯罪中止。(2)选项CD: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这是成立犯罪中止的实质条件。这要求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放弃自认为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3)选项E: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即行为人彻底打消了继续实施并完成犯罪的念头,彻底放弃实施自认为可以继续实施并完成的犯罪行为。

  12.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下列关于共同犯罪成立条件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可以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构成

  B.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可以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

  C.共同犯罪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D.共同犯罪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可以是共同的过失犯罪

  E.共同犯罪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答案】ABCE

  【解析】(1)选项AB:共同犯罪的,必须是2人或2人以上。其中,既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2)选项CD:共同犯罪的,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各犯罪分子通过意思联络,知道自己和他人正在共同实施犯罪,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共同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实施共同犯罪,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共同过失犯罪的,不成立共同犯罪。(3)选项E:共同犯罪的,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犯罪分子为了实现同一个危害结果或者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了相互联系、紧密配合的犯罪行为。

  13.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继续犯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继续犯仅指不法状态的继续

  B.继续犯必须是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不间断地持续存在

  C.继续犯必须是一个行为侵犯了同一具体的社会关系

  D.继续犯必须出于一个罪过

  E.继续犯不论其持续时间的长短,均应以一罪论处

  【答案】BCDE

  【解析】选项A:继续犯必须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而不仅仅是不法状态的继续。

  14.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惯犯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必须是反复多次侵犯同一或相同直接客体,反复多次地侵犯不同的直接客体的,不属于惯犯

  B.必须在主观上具有基于特定的心理倾向和目的反复多次实施犯罪的同一故意

  C.必须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多次、持续不断地实施同种犯罪行为

  D.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以一罪论处的犯罪形态

  E.必须以现行行为已构成犯罪为前提

  【答案】ABDE

  【解析】(1)选项A:成立惯犯的,必须是反复多次地侵犯“同一或相同”直接客体的犯罪形态;(2)选项C:成立惯犯的,必须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多次实施同种犯罪行为,但时间的长期性并非是以时间上的持续不断为特点的,而是以时间的间断性为特点的。

  15.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牵连犯特征的有( )。

  A.必须基于一个最终的犯罪目的实施犯罪行为

  B.必须基于同一犯罪故意实施犯罪行为

  C.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危害行为

  D.所包含的数个危害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

  E.数个行为可以触犯同一罪名,也可以触犯不同罪名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B:牵连犯必须基于一个最终的犯罪目的而实施犯罪行为。就是说,行为人是为了达到某一犯罪目的而实施犯罪行为(目的行为),在实施该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其所采取的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构成另一个独立的犯罪,正是在这一犯罪目的支配下才形成了与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相对应的数个犯罪故意,而在具体内容不同的数个犯罪故意支配下的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都是围绕着这一犯罪目的实施的。(2)选项E: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罪名。如果行为人实行的危害行为只能触犯一个罪名,就不能构成牵连犯。

  16.根据刑法的基本理论,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刑法包括( )。

  A.刑法判例

  B.刑法典

  C.单行刑法

  D.刑法解释

  E.附属刑法

  【答案】BCE

  【解析】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刑法泛指一切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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