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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试题: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2)

更新时间:2017-12-07 11:25:09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77收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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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阶段已开始,环球网校希望考生提前预习试题并熟悉章节考点,环球网校小编特整理并发布“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章节试题: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2)”希望考生提早制定学习计划,要尽早开始学习。在新教材下来之前先把2017年的知识点学习一遍,为我们后面2018年教材的学习夯实基础。以下试题供中级会计职称考生练习。

  多项选择题

  1、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逃汇行为的有( )。(环球网校提供金融法律制度试题)

  A.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非法转移境外的行为

  B.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的行为

  C.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的行为

  D.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的行为

  【答案】AB

  【解析】(1)选项AB:属于逃汇行为;(2)选项CD:属于套汇行为。

  2、6月6日,甲公司签发一张A银行为付款人的支票给乙公司,甲公司记载付款日期为7月10日,并授权乙公司记载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乙公司取得票据后,在收款人栏内记载了自己的名称,并将金额记载为100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7月10日,丙公司找A银行请求付款时,A银行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为由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甲公司付款日期为7月10日的记载无效,该支票仍旧为见票即付

  B.金额和收款人名称授权乙公司记载,符合规定

  C.A银行拒绝付款,符合规定

  D.丙公司有权在12月6日之前向甲公司主张票据权利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2)选项B:支票上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3)选项C: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4)选项D:支票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并不丧失对出票人的追索权,出票人应当对持票人承担支付票款的责任;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故丙公司有权在12月6日前向甲公司主张票据权利。

  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支票上可以授权补记的事项有( )。

  A、金额

  B、收款人名称

  C、付款人名称

  D、出票日期

  【答案】AB

  【解析】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支票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4、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外汇管理的对象是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下列机构或人员中,属于外汇管理对象的境内机构或境内个人的有( )。

  A.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

  B.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C.外国驻华外交人员

  D.在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

  【答案】AD

  【解析】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5、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一般情况下应由外汇管理机关处以涉及违法金额30%以下罚款的有(  )。

  A.违反规定携带外汇出入境的

  B.非法套汇

  C.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

  D.逃汇

  【答案】BD

  【解析】根据规定,违反规定携带外汇出入境,处违法金额20%以下的罚款;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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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李某私刻甲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假冒甲公司名义签发一张汇票交给收款人邓某,邓某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周某,周某又背书转让给杨某。当杨某主张票据权利时,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李某不承担票据责任

  B.甲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邓某不承担票据责任

  D.周某不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由于伪造人李某在票据上根本没有以自己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2)选项B:因为票据上没有甲公司的真实签章,所以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甲公司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3)选项CD: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邓某和周某属于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

  7、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与支票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支票不可背书转让

  B.汇票有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之分,支票则均为见票即付

  C.汇票的票据权利时效为2年,支票的票据权利时效则为6个月

  D.汇票上的收款人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支票则不能授权补记

  【答案】BC

  【解析】(1)选项A:转账支票也可以背书转让;(2)选项D: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8、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A银行。乙公司取得该票据后将金额变造为1000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丁公司。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仅对100万元承担票据责任的有( )。

  A.甲公司

  B.A银行

  C.乙公司

  D.丙公司

  【答案】AB

  【解析】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签章发生在变造之前还是之后,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9、周某受韩某欺诈开出一张以周某为出票人,以韩某为收款人的支票,之后韩某将该支票赠与龚某,龚某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与张某,以支付货款。龚某、张某对韩某欺诈周某取得票据一事毫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周某有权请求张某返还支票

  B.韩某不享有该支票的票据权利

  C.龚某不享有该支票的票据权利

  D.张某不享有该支票的票据权利

  【答案】BC

  【解析】(1)选项B: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韩某不得享有票据权利;(2)选项C: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龚某的前手韩某不享有票据权利,龚某也不享有票据权利;(3)选项AD: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任何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其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张某属于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享有100%的票据权利,周某无权请求张某返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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