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 > 海南省2016年第四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证书?

海南省2016年第四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证书?

更新时间:2017-02-22 11:17:09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27收藏38
摘要   【摘要】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环球网校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发布海南省2016年第四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证书?以下是网校分享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书申领信息,希望对大家报考会
  【摘要】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环球网校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发布“海南省2016年第四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证书?”以下是网校分享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书申领信息,希望对大家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网校会及时更新考试资讯

  问题:您好,我去年第四次考的试,什么时候可以领证书,去哪领

  海南省财政厅解答:你好,证书直接到报名点领取.

编辑推荐:

河北省各地区2016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书领取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或会计证论坛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资料敬请考生朋友关注,以上是网校整理的“海南省2016年第四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证书?”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证书领取。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对存在《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对存在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编辑推荐:

河北省各地区2016年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书领取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或会计证论坛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资料敬请考生朋友关注,以上是网校整理的“海南省2016年第四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证书?”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证书领取。

会计从业资格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赵静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会计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会计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